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明自然告字〔2025〕3号
经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明溪县岭干片区低洼地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明溪县岭干片区低洼地建设项目 | 华龙大厦北侧 | 7621 | 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1.0且≤2.6 | ≤19814.6 | ≤25% | ≥25% | 280 | 200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在明溪县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需以公司名义申请竞买,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
三、土地出让条件
在地块内集中统一布置安置房,并自某幢(单元)住宅最低层开始向上连续布置,中间不得间断,该幢(单元)布置完后仍不够的则须在相邻幢(单元)自住宅最低层开始向上连续布置。安置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800平方米,套数不少于84套,套型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17套、100平方米43套、120平方米24套,安置房建筑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宗地具体出让条件以《明溪县岭干片区低洼地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为准。
四、竞价规则
明溪县岭干片区低洼地建设项目以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280万元)为拍卖起始价,不设拍卖出让保留价,不设最高限制价,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五、竞买保证金要求
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汇入指定的账户,并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同时提交该笔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工作日)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市民服务中心8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请于2025年7月8日16:00时前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 7月8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市民服务中心8楼),拍卖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上午9:00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单 位: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4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8-2863060
单 位:福建立辉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8-6828286
开户单位: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 号:1404 0511 2910 0097 468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