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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校东侧快递服务站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5-03-20 16:10  799次点击

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5411(星期五)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校东侧快递服务站一年期租赁权(出租建筑面积约24㎡)。

(上述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请于2025年4月9日17时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与本公司办理竞租人登记手续并在公拍网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参加本场拍卖会。

★展示时间、地点:202542日-3日,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陈经理18120882698、0591-8781010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320日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福建省体育职业技术学校东侧快递服务站一年期租赁权拍卖信息

租赁要素

1.出租面积约:24

2.租金参考价约:11808元/年

3.租赁期限:1年。

4.履约保证金(押金):缴纳6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不递增。

7.免租金装修期:无。

8.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仅限快递业务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9.对竞租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地域范围应包含福建省福州市区域(包含学校所在地区)或者承诺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在学校所在地区的邮政管理局完成快递服务站的备案,取得快递服务站备案回执。竞租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承诺函。

2、竞租人有能力建设较完善的运营管理平台,取得多品牌快递末端经营授权,具有支持多品牌快递末端信息管理系统,并配备有支持系统运行的终端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租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租人须提供本项目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

4、竞租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2)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3)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竞租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发生消防爆炸等安全事故、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6、竞租人应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经理具有从事快递业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无刑事犯罪记录或无刑事处罚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竞租,不可以转包。

8、一个竞租人只能提交一份报名文件。如果竞租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租:(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2)母公司与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竞租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竞租人的委托参拍。

10、本标的报名截止后出租人对竞租人提交的报名资格文件仅进行形式审查。经资格形式审核合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拍。对未通过资格形式审核的竞租人,出租人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10.对承租方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1、承租方在二次装修时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装修的快递服务站必须符合各类安全及使用要求,符合《快递服务》(GB/T27917.1-2011)、《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0137-2015)、《邮政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3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DB 35/T 1591-2016)和《校园快递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T/JYHQ0001-2016)等相关标准装修标准,并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2、承租方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各项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消防安全,配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及防爆设备。

4、承租方必须把好快递物品安全关,禁止枪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违禁快递物品进入校园;若因此导致学校教职工、学生或第三方人员和财产遭受损害的,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业人员、进出车辆严格遵守校方疫情防控要求,按学校规定时间安排快递运送车辆进入校园,采取有效措施对快递物品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6、承租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负责快递安全防盗防损工作,并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如快递丢失、破损或个人信息被泄露,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方应以建立智能化快递中心为目标,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并保持其正常运行且具备所承诺的产品功能。

8、承租方对快递站应通过建立统一的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借助市场和信息技术的手段对各快递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对校园快递活动进行综合管理,集中收发,统一配送。

9、承租方须在快递站墙上公示快递公司寄件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让师生比价选择,明白消费,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10、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接受行业管理和监督,独立处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11、承租方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服从校方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快递站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1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等)。

13、承租方配备在快递站的从业人员须符合行业监管部门从业资格要求,进入快递站的从业人员须经身份核实确认,不得采取加盟、转包的形式提供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内用户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14、出租方不另行向承租方提供仓库、住宿和办公场所,禁止承租方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禁止在所经营的店内煮饭烧菜。

1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网络、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根据电业局与自来水公司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结算,水、电费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

16、如租赁的该房屋被政府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则租赁关系随即终止,学校对此不向承租人承担责任。

17、租赁标的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8、拍卖成交后,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如买受人(承租方)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拖延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拍卖人、委托人视买受人(承租方)构成实质违约,买受人(承租方)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承租人)还应负责赔偿。

19、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扣除拍卖人收取的佣金后的余款,须待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及首年租金后由拍卖人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0、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书》所有条款,并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为准。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标的物建筑外观

 

标的物部分内部展示图

 

标的物部分内部展示图

 

标的物位置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