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西都市报 汪仁洪 时间:本信息发表于:2005-10-19 8:40:5
南充一起拍卖引发的纷争折射出《拍卖法》空白,律师建议补充维护竞买人权益规定
“我们到南充来竞买一款红旗轿车,拍卖师在拍卖会正式开始前5分钟突然宣布:委托人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提出中止对该车的拍卖,因此此次拍卖活动取消!拍卖公司和法院的这种做法在拍卖法上都能找到依据,但我们这些大老远到南充来的竞买人就成了‘冤大头’!我们的损失怎么赔?”昨日上午,从成都赶到南充的李先生等21名竞买人气喘吁吁地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们对现行《拍卖法》的不满。
欠债法院裁定拍卖车抵债
南充市民周先生欠袁先生5万元钱,到期未还,于是袁先生诉至顺庆区法院。顺庆区法院依法裁定周先生还债。在规定时间内,周先生未履行还款义务。今年9月6日,顺庆区法院裁定拍卖周的红旗轿车抵债。9月16日,顺庆区法院委托南充市金通拍卖公司拍卖该车。
9月30日,金通拍卖公司在南充媒体上登出拍卖公告。公告称:10月18日上午10时,在某宾馆拍卖一款红旗轿车……得知消息后,陈先生等人相继从成都等地赶到南充,报名参加竞买。许多竞买人还请人进行了分析、论证,所有竞买人都交了5000元的保证金。截至10月17日下午5时,参加竞拍的买主多达21人。为了准时参加拍卖会,他们中有的17日晚就到了南充。
撤拍竞买人情绪几乎失控
18日上午,陈先生等21名竞买人早早进入拍卖现场。但9时55分,拍卖公司一负责人赶到现场宣布:取消拍卖会,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