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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拍卖企业准入门槛提高

2005-03-08 00:00  4812次点击

我省拍卖企业准入门槛提高

        我省将从即日起到2005年8月31日,对全省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整顿,重新换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从今年9月1日开始,原颁发的《福建省拍卖业经营资格证》作废,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经贸委了解到的。为规范发展拍卖行业,省经贸委还制定并执行《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及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我省拍卖企业的准入门槛制定了新标准。

    全省拍卖行9月换新证

    对于拍卖企业,此次检查将涉及以下内容,拍卖企业是否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注册于本企业的拍卖师;拍卖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出资人及经营地点变更情况;是否符合《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度拍卖企业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应作出专项说明)。

    针对拍卖企业分公司,检查内容为设立分公司的拍卖企业是否符合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即: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2002~2003年或2003~2004年连续两年盈利,2003年或2004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2003年、2004年中有一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应拨付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分公司应单独具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拍卖企业拍卖从业资格人员不能与分公司的重复),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对检查合格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将颁发新的证书,原证书作废。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根据新《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拍卖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含有“拍卖”字样。

    根据新《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或实物;分公司应有2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拍卖业务3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

    半年未开张将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新《规定》,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省经贸委也将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