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文物艺术品拍卖收藏业的发展,繁荣我省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收藏事业,根据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收藏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安排,拟公开发展一批个人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有志于拍卖收藏事业、积极支持或参与拍卖收藏事业发展的社会活动家、企业家、收藏家、收藏爱好者。
二、会员权利:
(1)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2)获得本专业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3)对本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3、会员义务:
(1)遵守《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章程》和本专业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并执行其决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2)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为120元/年;
(3)向本专业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关心支持本专业委员会工作,积极参加活动,完成交办的工作。
4、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