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拍卖企业及国家注册拍卖师: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2006年下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的通知”(中拍协[2006]35号),第三、六、八、十、十二、十四、十六、十七期国家注册拍卖师到2006年12月31日执业有效期已满,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执业资格证书年检注册手续。
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六、八、十、十二、十四、十六、十七期的国家注册拍卖师应在1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福建省拍卖收藏协会进行初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3、拍卖典型案例分析一篇(要求见附件2)(一式两份);
4、年检费10元。
第十期拍卖师因要换发新证,除了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